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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蘇禹橙 - 教務處 | 2021-04-07 | 點閱數: 285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能力檢測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檢測重要內容如下:
(一)實施日期: 110 年 5 月 20 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 25 分至 12 時 00 分。
(二)實施地點:各校依施測科目安排適當之試場,以原班級上課地點為原則。
(三)實施對象:本市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及國中七至八年級(含普通班、藝才班、資優班、體育班及雙語班,不含集中式特教班)。
(四)實施內容:國小三年級施測國語文、數學;國小四至六年級及國中七至八年級施測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文。
1、國語文: 4 選 1 單選題。

2、數學: 4 選 1 單選題。
3、英語文: 4 選 1 單選題。
4、共同問卷:採電腦線上填答(https://saaassessment.ntcu.edu.tw/ ,填答期程自 110 年 5 月 12 日至 6 月 30 日。
5、施測時間:國小 40 分鐘,國中 45 分鐘。

  • 395057500X0000000_0415669A00_ATTCH1.pdf
    1) 395057500X0000000_0415669A00_ATTCH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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