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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禹橙 - 教務處 | 2021-05-18 | 點閱數: 390

一、本局 110 年 1 月 8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91523085 號函諒達。

二、旨揭建議措施意指五至九年級每年級建議一節以 PBL 專題式 學習模式設計與實施,請參照附件 1(表一)之課程規劃節數 表格,合先敘明。

三、考量各校課程發展能量不同,依據本市新課綱校訂課程之 落實進程請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110 學年度課程計畫 時,國小五、六及國中九年級彈性課程每周一節以 PBL 專題 式學習模式設計與實施。

國中七、八年級依各校執行狀況,可於明年逐年到位。

  • 國中小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-附件.pdf
    1) 國中小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-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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